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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:社会服务部门培训费收入开具发票有何要求?
栏目:
财务部
发布人:
发布时间:
2014-09-24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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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学院社会服务部门需要开具批量发票,至少提前一周通知财务部用量情况,以便申请、领取。
(2)学院社会服务发票开具有以下分类:
a
.单位发票:若由单位转帐,到账后可直接开具开票。若由个人转账,需按固定格式提供由公司盖章,说明转账人为单位一员的证明;及转款人身份证复印件,并签名。
b.
个人发票:若由本人转帐,可到账后直接开具。
(3)根据学校规定,培训费未到帐前不能提前开具发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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